多地对中行原油宝相关诉讼集中管辖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时间:2020年07月27日编辑:刘思琪
导读: 近期中行原油宝事件又有了新进展,北京、山西、江苏等多地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对中行原油宝事件民事诉讼案件集中管辖等事项的公告,根据诉讼标的额的不同,各地高院划分了不同的管辖法院。

近期中行原油宝事件又有了新进展,北京、山西、江苏等多地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对中行原油宝事件民事诉讼案件集中管辖等事项的公告,根据诉讼标的额的不同,各地高院划分了不同的管辖法院。

  

具体来看,江苏省高院表示,该省范围内中国银行原油宝客户就原油宝事件以中国银行总行及其分支机构为被告提起的民事诉讼,根据诉讼标的额,依法属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由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属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山西省高院则表示,该省范围内原油宝的民事诉讼,根据诉讼标的额,依法属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由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属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由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值得一提的是,江苏、山西、贵州等省份的高院都规定诉讼的投资者必须是该省范围内的原油宝客户,具体是指办理原油宝业务所使用中国银行银行卡或存折开户行在本省范围内的客户。

  

而作为诉讼对象的中国银行分支机构,指的是客户办理原油宝业务所使用中国银行银行卡或存折在该省范围内的开户行。但记者注意到,北京高院并未对诉讼的原油宝投资或者其开户行所在地范围作出限定。

  

现在距离中行原油宝穿仓事件已经过去3月有余,在事件发生后,中行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份承担全部穿仓损失,另外再补偿20%本金的赔偿方案。

  

赔偿方案出台后不久,5月16日,中行一名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到,和解协议签约的客户已经达到80%,但是依然有许多投资者无法接受该赔偿方案,而想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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