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帮助民营企业跨越“融资的高山”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内蒙古日报》时间:2018年11月27日编辑:
导读:
当前,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的背景下,民营企业在经营发展遇到种种困难。
当前,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的背景下,民营企业在经营发展遇到种种困难。其中“融资难、融资贵”是民营企业走向更广阔舞台过程中最大的“绊脚石”。金融系统作为现代经济的中枢,要抓住时机,不断改进对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切实帮助民营企业跨越“融资的高山”,为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提供实实在在的金融支持。
加大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金融机构要针对不同特色的企业融资需求特点,推出多元化的信贷产品,并且优化信贷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开通“绿色通道”,改善信贷管理,提高企业贷款的可得性和便捷性。形成从市场调研、客户筛选、营销开发、客户维护到贷后管理的服务模式。优化金融产品,开发适应民营企业发展特点、市场环境、客户需求的创新型产品。制定适合民企需求的的信贷管理机制,建立灵活有效的信贷风险评估制度,不断完善担保抵押贷款方式,大力开展应收账款、买卖合同、存货等抵押质押贷款;推进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和股权等无形资产的抵押贷款;充分运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远期外汇等各种表外金融工具,不断满足民企差异化融资需求;通过贷款重组、信贷资产证券化方式盘活信贷资源,扩大信贷投放空间。
构建“政银企”合作机制。推进银企对接常态化,地方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可通过举办银企合作项目推介会、专项洽谈会等方式,为民营企业融资搭建平台。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引导金融资源向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倾斜,特别是要保障重点领域、优质项目、优良民企的融资需求,优先支持有市场、有技术、有发展前景,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做大做强做精。增加政府引导基金的投入,发挥调剂资金“搭桥”作用,解决民企临行性资金短缺问题。发展多层次金融体系。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参股、众筹等多种方式参与发展民间金融;积极探索建立地方银行或社区银行、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建立和完善风投、创投机制,引导民企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扶持本地发展前景较好、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或上市,引导企业运用资本市场面向社会融资。
灵活运用金融科技成果。金融科技发展为金融机构收集、处理民营企业的信息,加强对企业的风险判断,提供了技术支持。应用新技术,既可降低交易成本,又可提高审批、服务效率。未来,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公司平台交易数据和场景优势,创新抵押、担保融资模式,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提高金融服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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