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金融消费者风险提示:防范“代理退保”风险提示

来源:内蒙古财经网时间:2025年03月07日编辑:王亚茹
导读: 目前,一些机构或个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以“可代理全额退保”为由,怂恿、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全额退保”事宜,以此收取高额手续费,并以消费者名义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甚至诱导消费者伪造证据材料,实施“代理退保”,此举严重损害了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扰乱保险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人保寿险内蒙古分公司特别提示各位消费者应加强风险的全面识别与防范。

目前,一些机构或个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以“可代理全额退保”为由,怂恿、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全额退保”事宜,以此收取高额手续费,并以消费者名义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甚至诱导消费者伪造证据材料,实施“代理退保”,此举严重损害了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扰乱保险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人保寿险内蒙古分公司特别提示各位消费者应加强风险的全面识别与防范。

  

(一)冒充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或保险公司人员以“与监管部门合作”“有内部资源”等名义,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

  

(二)谎称消费者所购保险产品“存在欺诈行为,已有多名消费者投诉”或“继续持有保单将蒙受经济损失”等,怂恿不明真相的消费者退保,甚至诱导消费者退旧投新,以赚取佣金。

  

(三)谎称可以协助消费者“全额退保”,诱导投保人签署包含不平等条款的代理服务协议,缴纳高额定金或签订高额欠款协议,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保单、电话号码等涉及消费者隐私的敏感信息。

  

(四)阻止消费者与监管部门、保险公司沟通,试图切断消费者正常维权通道。

  

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广大消费者应正确认识保险,谨慎理性办理退保。消费者应对“代理退保”时提高警惕,尤其要慎重对待所谓“退旧投新”“高收益”产品等宣传,防止上当受骗。注意个人信息保护,妥善保管重要身份信息、敏感金融信息。消费者对保险产品有疑问、有相关服务需求或发生争议纠纷的,可以直接拨打保险公司热线电话,通过正规渠道依法合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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