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2018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已下达各相关旗县区
来源:内蒙古财经网时间:2018年10月17日编辑:
导读: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和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城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和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分配意见的函》的资金分配意见,下达呼和浩特市2018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17657万元,用于支持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目前,市财政局已将专项资金及时下达到相关旗县区。此次专项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下达,包括旗县区2017年常住人口财政困难系数,城市棚户区改造2018年任务计划和2017年完成情况,2017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我市棚改计划任务共10068户,市财政局下达新城区5117万元,回民区2413万元,赛罕区6863万元,玉泉区2412万元,土左旗852万元。要求相关地区收到专项资金后,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按照规定统筹用于本地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并按照工作(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确保按时完成2018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同时,按要求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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