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呼和浩特市万达华府多位业主向记者反映,他们小区50多位业主向售楼部介绍的“中间人”购买车位后,仅过3个月车位就无法使用,众业主维权已长达7个月,目前仍没有进展。
车位转让出纠纷
2019年12月,呼和浩特市万达华府业主王娜(化名)从“中间人”吴志刚手中,花费41500元购买了小区负一层一个车位。“我当时去小区开发商呼和浩特万达广场置业有限公司售楼部咨询买车位的事,工作人员告诉我需要到“中间商”吴志刚手上买,之后我联络到吴志刚,并从他手上购买了一个地下车位。”王娜说,经她了解得知,截至今年3月,因吴志刚与万达置业产生了经济纠纷,50位从其手上购买车位的业主车位已无法使用。

她补充道:“经业主们了解,这些车位是吴志刚从万达置业买来后再转卖给业主的。吴志刚开始每个车位只给万达置业交了部分定金,并签订了车位转让协议,后期因吴志刚没有将购买车位剩余的钱交给万达置业,所以万达置业将这些车位收回后,再次抵给了施工方。”
从今年3月份开始,王娜等业主找到万达置业解决此事,但一直没有结果。6月份,已陆续有30多位业主向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起诉万达置业及吴志刚。“但吴志刚还涉及其他案件未判决,所以此事没能立案。”王娜无奈地说道。
“中间商”曾承认转让车位
记者多次联络售卖车位的“中间人”吴志刚,但电话始终无法接通。
今年3月14日,吴志刚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承认,曾与业主签订转让协议。但因为万达置业领导更换频繁,可能存在对车位不了解的情况,所以导致自己卖出去的车位再次被抵出去。
记者在业主提供的万达置业与吴志刚签署的《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非人防车位版)》第十条违约责任中看到,乙方吴志刚未按本协议约定缴纳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当向甲方呼和浩特万达广场置业有限公司承担逾期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30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据此解除本协议,甲方有权收回该车位另行处置。该协议中并没有写明签订日期及车位转让的具体价格,只写到“内部团购价”。该《车位转让协议》中还明确:甲方保证有权转让该车位,对该车位享有产权即独立处分的权利,并且该车位没有设立抵押、转卖或者转租他人,如果发现上述违约情形,甲方需承担责任。
万达置业:已走法律程序需等法院判决
10月20日,记者赶到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攸攸板镇人民政府,当日万达置业负责人肖广瑞与业主们见面沟通。肖广瑞在现场向业主回应:“这件事情在走法律程序,我们也告了他,请等待法院判决”。对此,业主们并不满意,肖广瑞则表示会再向上级反映。记者试图对肖广瑞进行采访,但被拒绝。
律师:不能因纠纷损害业主权益
就此记者咨询了律家保平台丁律师。丁律师称,如果吴志刚没有将车位卖出去,那么根据协议,万达置业收回车位是没问题的。但是,业主已经从吴志刚手中购买了车位使用权,并已经付款,根据《合同法》和《民法》规定,业主是善意第三人,不能因为吴志刚和该公司的纠纷而损害业主的权益,万达置业司也没有权力收回业主的车位,因纠纷对业主所造成的损失,应由吴志刚和万达置业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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