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100户居民就有1户在受冻,暖气费怎么退?哪家供热企业会“退出”?

来源:内蒙古财经网时间:2020年10月19日编辑:刘思琪
导读: 10月10日,呼和浩特29家供热企业开始了错峰点炉,各方都在承诺要给呼和浩特市民一个“温暖的冬天”。作为在呼和浩特有着长达22年享受供热服务经历的小编来说,当日就以《今天,供热锅炉点火了!呼和浩特这个冬天不会冷,吧?》为题,对供热是否能保证温度,提前做了提示预警。

小编就是一个“乌鸦嘴”。


10月10日,呼和浩特29家供热企业开始了错峰点炉,各方都在承诺要给呼和浩特市民一个“温暖的冬天”。作为在呼和浩特有着长达22年享受供热服务经历的小编来说,当日就以《今天,供热锅炉点火了!呼和浩特这个冬天不会冷,吧?》为题,对供热是否能保证温度,提前做了提示预警。


结果,大家看到了。


都市全接触报道,呼市供暖期正式开始四天来,农科家园小区、朗怡公寓小区、水岸新巢、康居家园等多个小区都没有暖气。


有业主反映:“整个小区都没有,白天的时候在家里还得盖着被子,电褥子都开的是最高档,平时被子都不叠,钻到被窝里面呆着,暖气都是凉的。”


16日,正北方网报道称,呼和浩特市16216万平方米供热面积已全部供热。但有167.31万平方米由于供热管网跑水抢修、设备故障和停电等原因临时停供。


这个乐子有点大哈~


媒体报道,呼和浩特三大供热企业城发供热、富泰热力、华能北方科林热力从8月份起就开始收取采暖费。随之而来的则是供热季已经来临,呼和浩特才开始轰轰烈烈的燃气管网改造施工。


再然后是已经开始供暖了,各种官网跑水、设备故障还在继续,而且未供暖面积还达到了167.31万平方米。按照全市16216万平方米供热面积计算,这是不是就意味着,每一百户居民,就有1户在受冻?


曾几何时,我们的宣传报道都是正面的,而今年呼和浩特在供热方面也真的像宣传的那样力度很大。


2018年,呼和浩特下发文件对供热体系进行改革,改革时限就是截止到今年。


改革的成果就是要实现“供热行业实现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供热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供热市场平稳有序发展”。


然后,改革了半天,该跑水的跑水,该故障的故障,该受冻的还在受冻?


另外,今年有关管理部门还高调宣布,严格查处供热不达标和供热违规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对于因供热企业不作为,导致用户供热质量大面积不达标,引起大量居民不满的企业,责令其退出供热市场。


记得上一篇文章,小编还对这种行为击节叫好。而再次观瞧我们“有关部门”的说法,不由得对官方措辞,感到五体投地:


想要让供热企业付出代价的代价是“导致用户供热质量大面积不达标”以及“引起大量居民不满”。


问题是所谓的“大面积”是多大面积?所谓的“大量居民”是多少居民?


离开剂量谈毒性,都是耍流氓。


嗯,这种纸面上的“春秋笔法”看上去的确很有安抚民心的作用,只是“然并卵”。


该来的总会要来。


近日,各大媒体都在炒作“呼和浩特室温低于18度,可退钱!”的新闻,而内蒙古财经网发现:


9年前,《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实施。


4年前,新版的《呼和浩特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实施。


两个供热条例都有一条写着:采暖期内,对符合国家建筑节能标准的民用建筑,供热单位应当保证用户室内温度达到18℃以上,因供热单位责任导致室内温度低于18℃,四十八小时内仍未改正的,供热单位应当退还室内温度未达到规定温度期间的热费;未按照规定给予热用户补偿或者退还热费的,并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好吧,这又是小编的疏忽。


谁能告诉我,什么样的建筑是符合国家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


或者说,一个9年前的供热条例和一个4年前的供热条例,到现在对供热企业的约束力到底有多大?


话题重回原点:167.31万平方米供热停供,暖气费怎么退?有没有供热企业会“退出供热市场”?


谁给个回音儿:在线等,家里挺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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