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 巴林右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罚30万

来源:赤峰银保监分局时间:2020年09月18日编辑:刘思琪
导读: 9月15日,赤峰银保监分局公布了关于巴林右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行政处罚信息。
  9月15日,赤峰银保监分局公布了关于巴林右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行政处罚信息。


  据天眼查消息显示,巴林右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成立于2007年4月3日,经营范围包括办理存款、贷款、票据贴现、国内结算业务,办理个人储蓄业务,代理其他银行的金融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受托代办保险业务、买卖政府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提供保险箱业务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赤峰银保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赤银保监罚决字〔2020〕10号)显示,巴林右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法定代表人是王志明,因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赤峰银保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巴林右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罚款30万元。


  以下为处罚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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