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储蓄国债昨日重新开售

来源:沈阳晚报时间:2020年08月11日编辑:刘思琪
导读: 国债作为一种安全性极高、收益相对稳定的产品,多年来深受稳健型投资者的喜爱。记者从财政部网站获悉,财政部决定发行2020年第一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和2020年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

国债作为一种安全性极高、收益相对稳定的产品,多年来深受稳健型投资者的喜爱。记者从财政部网站获悉,财政部决定发行2020年第一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和2020年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


2020年首期储蓄国债(电子式)于8月10日发售,被暂停多次发行的储蓄国债终于要与大家见面啦!


今年首期储蓄国债昨日发售


2020年第一期和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从8月10日起开始发售,8月19日结束。两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全国最大发行总额为600亿元,其中,第一期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3.8%,最大发行额为300亿元;第二期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3.97%,最大发行额为300亿元。于2020年8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8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一期和第二期分别于2023年8月10日和2025年8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两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在发行期内按面值向个人投资者发行,以百元为起点并按百元的整数倍发售。两期储蓄国债(电子式)为记名国债,可以挂失,发行期结束后可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兑取,可以质押贷款和非交易过户,但不可流通转让。


发行期内不得提前兑取


2020年第一期和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等近20家银行代销第一期和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有意购买的个人投资者可到上述承销机构的网点柜台及网上银行购买。


两期国债发行期内不得提前兑取,发行期结束后可提前兑取。提前兑取业务只能通过承销团成员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投资者提前兑取两期国债时,按照从上一付息日(含)至提前兑取日(不含)的实际天数和以下执行利率向投资者计付利息,即:从2020年8月10日开始计算,持有两期国债不满6个月提前兑取不计付利息,满6个月不满24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180天利息,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90天利息;持有第二期满36个月不满60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60天利息。投资者办理提前兑取,按照提前兑取本金的1‰收取手续费。


适合投资者锁定长期收益


本次发行的国债总体发行额度和票面利率与去年相比略有不同。本次发行的两期储蓄国债,财政部加大释放额度,最大发行额各为300亿元,总计600亿元,而去年11月发行的最后两期储蓄国债发行总额为350亿元。这对投资者来说,本次国债更加容易购买。


去年的最后两期储蓄国债,三年期票面利率为4.0%,五年期票面利率为4.27%,本次发行国债的收益率较去年稍有下调。但目前银行理财的平均收益已经连跌数月,数据显示,上周,银行理财产品的平均收益率为3.77%,基本与本次国债收益持平,加之银行理财产品大部分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因此,本次国债的收益率相当具有吸引力,适合稳健投资者锁定长期收益。


本期发行的国债到期收益如何呢?以投资10万元为例,10万元3年期和5年期的到期收益分别是11400元和198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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