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获悉,为加快推进我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扩大技能人才培养规模,本着简化工作流程的原则,呼和浩特市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
据了解,今年呼和浩特市将完成300人的培训任务,各旗县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部门培训人数不得低于30人,并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进一步强化责任分工,健全目标责任制。要积极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通过企校合作、工学交替方式组织企业新录用职工(包括新录用并且签订2年及以上劳务派遣协议的劳务派遣人员)和转岗转业职工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同时按照自治区的要求逐年递增培训人数。为进一步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同时将补贴标准由原每人每年4000元调整为6000元。对参加学徒培训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政策。
培训补贴分为预拨培训补贴和剩余培训补贴。经备案审核列入学徒培训计划的,根据学徒培训人数,企业向所在地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预付50%培训补贴书面申请,经审核无误后由当地财政部门将预付培训补贴拨付至企业银行账户;驻呼中央企业需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拨付申请,经审核无误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市财政局提出拨付申请,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预付培训补贴拨付至企业银行账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企业完成培训任务后提交的相关材料审核无误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向企业拨付剩余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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