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呼和浩特市财政局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一手抓疫情防控工作,一手抓民生资金保障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民生资金支出进度,确保民生政策落实落细。今年4月市本级各类民生资金执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落实社会保障政策
(一)社会保障方面
1、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0099万元,专项用于困难群众生活补助(包含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孤儿等)。
2、下达“三民”人员补助经费135 万元,专项用于“三民”人员供养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月1183元的标准,对符合政策的“三民”人员进行补助。
3、下达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869 万元,专项用于补助我市户籍的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补助标准为:80—99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岁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4、下达就业补助资金9018 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职业培训。
5、下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6.19万元。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面
下达2020年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3112万元。
二、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下达中央基建投资资金1000万元,专项用于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呼和浩特市中央民族大学呼和浩特分校学校食堂建设项目)。
三、加大强农惠农力度
(一)惠农补贴方面
1、下达中央基建投资资金399万元,专项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
2、拨付惠民 “一卡通”补贴资金14747.1万元,确保惠民政策的落实。
(二)脱贫攻坚方面
1、下达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33万元。
2、下达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6万元。
3、下达市本级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000万元。
四、支持公共交通发展
1、拨付公交公司运营补贴1331.25万元,用于补助我市公交线路、公交车辆维护等综合性运营。
2、拨付市公交总公司纯电动新能源车租赁费10403.8万元。
3、下达市公交总公司公交公司资本金300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社保、养老保险、油气费以及工程欠款等。
4、下达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交通专项资金用于公路建设项目资金50万元,对范家营公交综合场站建设进行补助。
5、下达一般公路建设经费2249万元。
6、下达一般公路养护经费6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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