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挂号费调整并纳入医保

来源:鄂尔多斯日报时间:2023年05月12日编辑:胡丽楠
导读: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方案》在我市落地实施,从4月29日起,我市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挂号费价格进行调整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普通号医保报销后患者仅需承担2-3元。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方案》在我市落地实施,从4月29日起,我市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挂号费价格进行调整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普通号医保报销后患者仅需承担2-3元。


为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助推医疗服务基层首诊,门诊诊察费按医师级别分级进行定价,实行同城同价。记者在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了解到,目前,普通挂号费、副主任医师挂号费、主任医师挂号费分别调整为每次15元、20元、30元;中医普通门诊诊察费、中医副主任(副教授)医师门诊诊察费、中医主任(教授)医师门诊诊察费分别调整为每次17元、22元、32元。门诊诊察费价格调增部分全部由医保基金承担,原报销待遇也适度提高。不少患者发现,普通门诊挂号费由5元调至15元,但医保支付12元,患者仅自付3元。


除了门诊诊疗费调整,为减轻广大患者负担,含CT平扫、CT增强扫描、磁共振增强扫描、数字化摄影(DR)在内的172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已实现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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