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

来源:阿拉善日报时间:2023年01月16日编辑:胡丽楠
导读: 1月11日,国家民委发布《关于命名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共命名283个地方和单位为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11个地区单位入列,我盟榜上有名。

1月11日,国家民委发布《关于命名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共命名283个地方和单位为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11个地区单位入列,我盟榜上有名。


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工作中,我盟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事关全盟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来抓,牢记“国之大者”,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盟各族人民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的殷切嘱托,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齐步共进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确保阿拉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我盟确定了“携手共筑中国梦、英雄精神满驼乡”创建品牌,明确了“一区一带三个融入”的工作思路,着力打造“东风航天城+额济纳军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国境线军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带”,将创建工作融入党的建设、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大力宣传载人航天精神,讲好“双拥共建”、“土尔扈特万里东归”和深入实施“居边护边堡垒户工程”的故事,使民族团结进步成为“苍天般的阿拉善”最美底色。


截至目前,我盟先后创建5个国家级、41个自治区级、70个盟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0个集体、12名个人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61个集体、76名个人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表彰,303个集体、590名个人受到盟委、行署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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