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核查交通系统34个建管办账户 盘活资金近0.45亿元

来源:兴安日报时间:2022年09月28日编辑:刘旭
导读: 自全区开展“五个大起底”行动以来,兴安盟财政部门全面起底摸排各级各部门实有资金账户中沉淀资金规模及构成情况,及时请示自治区财政厅将交通系统建管办账户纳入起底范围,通过核查交通系统34个建管办账户,拟上缴资金0.45亿元。

自全区开展“五个大起底”行动以来,兴安盟财政部门全面起底摸排各级各部门实有资金账户中沉淀资金规模及构成情况,及时请示自治区财政厅将交通系统建管办账户纳入起底范围,通过核查交通系统34个建管办账户,拟上缴资金0.45亿元。


自查过程中,兴安盟财政部门发现交通部门临时机构“XX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的账户不在本次起底范围内。综合考虑此类账户核算资金均为财政性资金,为保证工作质效,及时向自治区财政厅汇报并得到认可,自治区财政厅在随后印发的《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业务问答的通知》中对各盟市提出统一要求,将建设部门临时设立的建管办账户纳入起底范围。


经重点核查阶段统计,兴安盟交通系统开立建管办账户34个,账户余额4.69亿元,占全盟账户总余额的9.3%;拟上缴0.45亿元,占全盟拟上缴总金额的18.1%。截至目前,交通部门正在办理5个账户的销户工作。


下一步,兴安盟财政部门将加快对拟上缴部分资金的收缴工作,并结合自治区财政厅、审计厅联合印发的《自治区沉淀资金界定、管理和处置办法》,再次深入核查单位拟留用部分资金,确保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同时,督促预算单位加快工程款支付和结算进度,力争在年底前将符合销户条件的账户全部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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