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高校毕业生租购房补贴开始申报

来源:新华网时间:2022年06月27日编辑:张雅娟
导读: 6月24日,呼和浩特市启动高校毕业生租购房补贴申报业务,申报办理期限为一个月。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下载“丁香扎根”APP线上提交申请要件,也可在青城人社微信公众号预约后,到呼和浩特市人社局现场办理。

6月24日,呼和浩特市启动高校毕业生租购房补贴申报业务,申报办理期限为一个月。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下载“丁香扎根”APP线上提交申请要件,也可在青城人社微信公众号预约后,到呼和浩特市人社局现场办理。


在呼和浩特市域内自行租房申请租房补贴的申请人,需要同时满足4个条件。


1、2022年、2021年、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2021年6月22日至2022年6月23日(补贴申请范围需在毕业证签发日期之后)期间租房的。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租房的;


2、申请人在呼和浩特市非公有制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或为呼和浩特市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独资企业)的法人代表;


3、申请人累计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3个月及以上,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名称应与缴纳社保公司名称相一致;


4、申请人在呼和浩特市无购房记录且在市域内租房居住。在旗县有房到市四区租房工作的,在市四区有房到旗县租房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也可申请。申请购房补贴的申请人,需同时符合4个条件。


1、2022年、2021年、2020年、2019年、2018年、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2021年6月22日至2022年6月23日(购房日期需在毕业证签发日期之后)期间购房的,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购房的;


2、申请人应在呼和浩特市非公有制企业就业,或为呼和浩特市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独资企业)的法人代表(所创办企业自登记注册之日起稳定经营1年以上);


3、申请人累计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2个月及以上,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名称应与缴纳社保公司名称相一致;申请人在呼和浩特市首次购房(购房前在市域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其中2人及以上购买同一套房的,只有1人可享受购房补贴(夫妻双方同时符合条件的除外)。


通过审核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每月分别获得1000元、800元、500元租房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通过审核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一次性获得10万元、5万元、3万元补贴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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