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市场监管总局和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工作部署,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全面部署开展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和追溯管理工作。
(一)加强进口冷链食品排查处置。在接到涉疫食品进入内蒙古自治区的协查通知后,迅速按照预案启动应急机制,第一时间组织开展全区排查工作,查清涉疫食品的来源、去向、库存和相关数量等情况。督促涉疫食品的生产经营者立即下架停售、专区(库)临时封存相关食品,及时通知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采集样本进行核酸检测工作。一是今年6月份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共开展对来自北京新发地和京深海鲜市场的牛羊肉及海鲜产品、对厄瓜多尔进口冷冻南美白虾、对大连凯洋世界海鲜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的水产品和冷冻冷藏肉品风险排查等综合性排查4次。共排查食品经营主体197家,冷库3109家,查处未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食品经营企业47家、查扣封存不合格产品和涉疫产品共计1.67吨,发现88家冷库存在贮存条件和追溯管理方面的问题,均督促落实整改。 二是自11月以来,部分涉疫食品流入我区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赤峰、巴彦淖尔、呼伦贝尔、满洲里、通辽8个盟市。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共收到关于涉疫进口冷链食品通报函件18份,均迅速部署督促指导盟市局迅速开展排查。截至目前,内蒙古全区共排查涉疫进口冷链食品约117.46吨,责令下架并封存约72.39吨。涉疫进口冷链食品包括:法国冻带骨猪中段、澳大利亚冷冻羊肉、冷冻鸡腿、巴西冷冻去骨牛肉、冻猪心、德国冻猪前肘、印度冻带鱼、冻带骨猪肉、美国冻猪手、阿根廷牛肉等10个品类产品。经对相关货品、内外包装、外环境及密切接触人员核酸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涉疫货物全部按照地方疫情指挥部统一部署进行处置,有效防范新冠疫情在内蒙古自治区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播风险。
(二)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疫情常态化监管。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监管和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对有关工作进行详细部署。一是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改善环境卫生条件,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温度控制、追溯管理、食品安全自查、人员管理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库)存放、专区(柜)销售管理,不得与其他食品混放贮存和销售。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时,还应当索取核酸检测合格证明以及消毒单位出具的进口冷链食品货物业经消毒的证明。无消毒证明、无核酸检测证明的,不得生产加工和上市销售。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提醒食品生产经营者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要求,严格落实从业人员体温检测、健康上岗、健康异常报告等措施,严格按规定落实工作期间科学佩戴口罩和手套,规范穿着工作服,做好个人卫生和健康管理以及定期核酸检测等要求。二是自2020年12月10日开始开展为期10天的冷库风险再次排查工作。截至目前,内蒙古全区共排查冷库2817家,配合有关部门对17471个食品样本、13758个环境样本、11561人次从业人员进行了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通过排查发现备案、贮存条件、追溯管理、温控记录、未履行进货查验、未履行冷链食品报备制度等方面问题236个;存放未检疫冷链食品0.11吨,存放未消毒冷链食品2528.23吨。均督促属地市场监管局立即进行整改。三是强化进口冷链食品日常监管工作,加大对使用、销售、贮存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企业、农贸批发市场、批发企业、商场超市、餐饮企业以及第三方冷库的日常巡查、抽查检查力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冷链追溯体系,严查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对来源不明、相关票据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加大查处力度。四是实施进口冷链食品报备管理。销售、使用、贮存进口冷链食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三方冷库等市场主体购进进口冷链食品时,须在食品预计到达24小时前向旗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报备。旗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报备后一周内向同级卫生健康部门通报,对购进货物数量较大、批次较多的地区,要随时进行报备并及时通报卫生健康部门,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核酸检测抽样工作。五是严格落实预防消毒措施,按照地方联防联控机制的统一部署,会同相关部门指导食品生产、加工、贮存、销售、餐饮服务等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方案》以及《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等规定,严格做好进口冷链食品内外包装、贮存场所、生产加工设备等清洁消毒。在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消毒单位实施消毒时,应当在确保消毒效果的同时,防止对食品造成二次污染。对于污染的食品应当及时进行处置,保障食品安全。六是加强一线监管人员疫情防护,配备必要的防护物品和设施设备,每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加强对一线监管人员防护技术的培训,重点指导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等感染风险高的监管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并按照相关方案优先为其开展新冠病毒疫苗紧急使用。七是加强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快速推进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建设。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目前已基本建成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系统,并已在呼和浩特市试点试用两周,经过不断完善,目前已具备内蒙古全区推广使用条件,拟于本周统一部署在内蒙古全区推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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