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 齐浩男 摄
12月16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召开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新闻发布会。
据介绍,2019年8月至2020年9月自治区组成12个督察组,分4批完成了对12个盟市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察进驻期间,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624件,其中,水环境类528件、大气类1422件、土壤类544件、生态类1226件、辐射类13件、噪音类578件、其他污染类406件(同一举报涉及多种类型)。
据悉,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强化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要求地方政府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目前,转办地方的3624件信访案件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964件、立案查处237件、罚款1860.6万元、追责问责135人,公安部门立案侦查84件、拘留31人。
截至2020年11月底,呼和浩特市47项整改任务已完成26项,包头市26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0项,通辽市26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6项,赤峰市158项整改任务已完成75项,巴彦淖尔市52项整改任务已完成37项,乌海市53项整改任务已完成37项。通过督察整改,有力推动了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其中,在2019年在对赤峰市开展督查期间,督察组发现赤峰市宁城县膨润土行业违法行为突出。针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宁城县对全县膨润土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清退违法占地面积1436.33亩;督察组在包头市下沉督察发现,包头市加通污水处理厂存在超负荷运行、超标排放问题,计划实施的扩建和中水回用工程未动工。针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包头市加快推进加通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进度,仅用了3个月就完成了中水回用工程,建设了5.5公里的配套中水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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