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保险作为发生保险事故后的一种经济补偿形式,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快速发展,保险欺诈呈现日益团伙化、专业化、职业化的特征,扰乱社会秩序,对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威胁,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瑞众保险呼和浩特中支提示您:远离保险欺诈,共建和谐社会。
一、什么是保险欺诈
保险欺诈是指假借保险名义或利用保险合同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主要包括保险金诈骗类、非法经营业务类和保险合同诈骗类欺诈行为等。其中最为常见的就是保险金诈骗类欺诈行为,主要包括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故意造成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行为等。
二、保险欺诈的危害
(一)影响国家稳定,败坏社会风气
保险欺诈严重败坏社会风气,损害社会信用,扰乱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少数不法分子铤而走险,以故意制造事故等一系列的手段诈骗保险金,给国家财产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这些犯罪行为一旦得逞,又会产生一系列的“示范效应”,使得社会道德风险频生。
(二)破坏保险行业市场秩序
保险欺诈违背了最大诚信原则,通过带病投保、虚构保险标的等方式骗取保险金,扰乱保险市场秩序,冲击合法保险机构的正常经营,损害保险业的形象,不仅威胁了保险业的生存与发展,而且破坏了保险的社会“稳定器”功能,影响国民经济的稳定与发展。
(三)影响保险公司长远发展
影响公司财务稳健性和盈利水平,导致投保人对保险公司和保险行业的不信任,影响保险公司长远发展,不利于为广大人民群众持续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
(四)损害保险消费者的风险保障
保险欺诈直接蚕食保险消费者的保险金,损害保险消费者的风险保障,间接推高了保险产品和保险服务的价格。缴纳相同的保险费,实施欺诈的被保险人相对于诚实索赔的被保险人获得了“额外收益”,将带来负面的示范效应。由此产生的调查核实过程影响了大部分诚信客户的体验,从而损害了广大诚信保险消费者的利益。
远离保险欺诈,是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责任与担当。瑞众保险呼和浩特中支将从自身做起,坚守诚信原则,用实际行动维护保险市场的纯净与公平。同时,也呼吁全社会共同努力,加强监管力度,完善法律法规,提高公众风险意识,形成打击保险欺诈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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